办理流程:
1、本人将个人及学校相关信息据实填写完整;
2、由辅导员签署意见(撰写评语等);
3、学院意见到所在学院就业干事老师处签署;
4、最后学校意见到就业创业办办理(大学城五六食堂楼上304)。
说明:
毕业生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监制,各学校印刷,由学院发给毕业生统一填写。以学校名义向用人单位推荐,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,大部分用人单位把该表作为主要应聘的面试资料(其中也包括公务员报考,事业国有企业招考)。学生不得私自涂改,在应聘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复印件,在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录用意向后,应把原件交给用人单位。
毕业推荐表样式节选